為深入推進鄉村振興戰略,確保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的有機銜接,樂山市市中區創新開展選派優秀科級領導干部擔任“鄉村振興第一書記”工作,著力構建優秀干部助力鄉村振興長效機制。
嚴格選派標準,發揮“關鍵少數”的牽頭作用。區委定期和不定期對全區11個鎮領導班子進行綜合分析研判,根據各鎮承擔的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等工作任務量,優先選派干部到任務量最重、工作難度最大的鎮擔任黨委“第一書記”。選派干部須具備組織經驗豐富、統籌協調能力突出、敢于擔當作為等特點,主要從現任區級重點關鍵崗位45周歲以下正科級黨員領導干部中擇優選派,充分發揮“關鍵少數”的牽頭帶動作用。截至目前,第一批“第一書記”已完成選派任職,3名來自“兩辦”和組織部的優秀正科級領導干部充實進3個鎮黨委班子,為鄉村振興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證。
明確職責任務,確保“鄉村振興”的全面提速。區委明確“第一書記”要圍繞鞏固脫貧成效、提高脫貧質量、推動農村全面振興的總目標,抓好三個關鍵環節。抓好工作指導,組織鎮黨委制定鄉村振興戰略計劃,進一步明確工作任務、理清工作思路;抓好督促落實,壓實鎮黨政班子主體責任,把工作壓力傳導到位;抓好統籌協調,理順鎮與區級部門之間的工作對接,強化信息互聯和人才互通,提高資源整合效率。第一批選派的3名“第一書記”,下沉任職后切實履行鄉村振興“一線指揮員”職責,推進白馬鎮水產園區創建省級產業園區,悅來鎮、平興鎮創建省級鄉村振興示范鎮工作全面提速增效。
強化考核管理,樹立“干在一線”的鮮明導向。“第一書記”任期為2年,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基礎上,每周須到鎮工作2個半天以上,每月至少召開1次鄉村振興研判推進會。區委每季度聽取一次選派干部工作匯報,每年對選派干部開展一次履職評估,采取日常督查考核和年度目標考核相結合的方式,將選派干部推進鄉村振興工作情況考準考實。充分運用考核結果,對工作推進有力、業績突出的,在評先評優中重點考慮、優先晉升職級、作為縣級后備干部人選向市委推薦;對工作推進不力、成效不明顯或對全區鄉村振興工作造成重大不良影響的,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