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實領導責任。建立重大事項交辦制度,一個重點項目明確一個縣級領導掛帥、一個單位主管、一個主體承辦。完善縣級領導干部定期走訪制度、縣處級領導干部聯系一個鄉鎮制度,每年到基層蹲點調研不少于120天,及時為鄉鎮排憂解難,對涉及多個分管領導的難題,提交縣委常委會集體“會診”。實施脫貧攻堅項目管理月制度,縣領導每月召集一次脫貧攻堅項目專題會議,現場研究解決具體問題。建立項目督察機制,由縣級領導干部擔任督察組組長,每月督促檢查、每月通報提醒,確保脫貧攻堅項目進度。
樹立干事導向。采取下派掛職、輪崗交流等形式,著眼“脫貧攻堅、依法治縣、產業富民、交通先行、城鄉提升、生態文明、鄉村振興”發展戰略,選派300多名優秀干部到脫貧攻堅、重點項目建設、基層黨建、旅游開發、征地拆遷、宗教管理、維穩等一線崗位,引導干部在經濟建設、社會治理、脫貧攻堅等中心工作中比學趕超、建功立業。制定重點項目和中心工作一線抽調人員管理考核辦法,從條件程序、教育管理、考核評價等方面對考察識別干部作出詳細規定,掌握干部在完成急難險重任務中的現實表現,作為選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據。近兩年新提拔的科級干部中來自“四個一線”、參與重點項目和下派掛職工作的占75%以上,樹立了鮮明的用人導向。
堅持從嚴管理。出臺從嚴管理干部13項制度,出臺《新龍縣關于著力整治干部管理不嚴問題的專項方案》《新龍縣關于切實解決違規選用干部問題的專項方案》《新龍縣領導干部“八小時外”監督管理辦法(試行)》等切實可行的規章制度,完善《新龍縣干部隊伍管理辦法(試行)規定》《鄉鎮黨委運行規則》《新龍縣貧困村黨支部第一書記管理考核辦法補充規定》《新龍縣村級組織規范運行實施細則》《新龍縣“領導掛點、部門包村、干部幫戶”規定》等管理規定,將從嚴監督管理干部的制度“籠子”扎緊。制定干部監督約談辦法,覆蓋全縣2500名余名干部人才。采取工作約談、定向約談、誡勉談話、組織函詢等方式,定期與一線干部談心談話,發現錯誤苗頭及時咬耳扯袖。2016年以來,縣鄉兩級黨委及組織部門約談干部40余名,縣委組織部誡勉談話干部4名,函詢3名,黨內嚴重警告2人,黨紀立案調查2人,經濟責任審計60人,先后有20名科級干部因不適宜擔任現職被調整,對不勝任不稱職村組干部免職6人。
注重正向激勵。將評優評先、年度考核、激勵機制向基層一線傾斜,制定《關于實施“人才強縣”戰略進一步加強人才工作的意見》《關于建立正向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干部職工積極性的意見(試行)》《正向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干部職工積極性的意見(試行)》《關于進一步強化基層基礎保障的通知》,嚴格落實好鄉(鎮)干部鄉(鎮)工作補貼、臨時崗位補貼和高海拔地區折算工齡補貼,提高基層干部工作積極性,根據鄉鎮海拔高低兌現區鄉鎮臨時崗位補貼900-1800元,切實調動鄉鎮干部職工的積極性。完善落實干部休假制度、落實好探親假政策,因特殊原因和工作需要不能休假的,按照本人應休年假當年日工資收入的300%。
兌現工資報酬。縣委、縣政府主動作為,不斷加力,在干部人才“衣食住行”上下功夫,新建干部周轉房300套;全縣各區鄉鎮食堂、浴室建設累計投入資金129.66萬元,23個區鄉鎮規范化食堂建設已全覆蓋,新建區鄉鎮浴室19個;加大縣、鄉(鎮)干部職工周轉房建設力度,投入資金1億元,在吾西新區規劃建設干部職工周轉房,讓干部人才安心、安居創業提供環境。按照“三個區分開來”要求,印發《容錯糾錯鼓勵干事創業暫行辦法》,注意保護敢于碰硬、銳意改革的干部,激勵基層干部專心謀事、放心干事,敢于負責、勇于擔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