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縣“兩推兩定兩公開”貫徹落實
《干部任用條例》和“三嚴三實”要求
隆昌縣嚴格貫徹落實《條例》和“三嚴三實”要求,在近期 13名擬任科級干部的推薦考察工作中,堅持“兩推兩定兩公開”,注重發揮了黨組織在干部選拔作用工作中的領導和把關作用。
兩次民主推薦。一是個別談話推薦。由縣委派出干部推薦考察工作組,在單位中層及以上干部中開展個別談話,請談話對象現場填寫《民主推薦表》。二是會議民主推薦。單位黨委(黨組)主持召開民主推薦大會,縣級部門的參會人員為全體干部職工、下屬單位負責人,鎮(街道)參會人員為全體干部職工、派駐單位負責人(規模企業負責人)、村(社區)兩委負責人,參會人員現場填寫《民主推薦表》。兩次推薦表均由縣委推薦考察工作組發放、收回、統計。
兩次黨委(黨組)會確定。一是確定大會推薦人選。在個別座談推薦后,單位召開黨委(黨組)會議,根據談話推薦情況,集體研究,提出大會推薦人選名單,由縣委推薦考察工作組現場制作大會《民主推薦表》。二是確定考察對象。在大會推薦后,單位召開黨委(黨組)會議,將兩次民主推薦情況作為重要依據,與平時考核、年度考核、一貫表現和人崗相適等情況綜合考慮,充分醞釀,集體研究確定考察對象。縣委干部推薦考察工作組再通過個別談話、實地走訪、查閱干部檔案和工作資料、集體面談等方式全面考察了解情況。
兩類信息公開。一是公開擬任職位信息。在個別談話推薦和大會民主推薦環節,公布擬任職位名額、任職條件、推薦范圍,同時為參會人員提供單位干部花名冊。二是公開監督信息。公布干部考察預告和考察對象公示材料,將考察對象的基本情況和工作實績公開,同時公布縣委干部考察組對外聯系人姓名和聯系方式,接受來電、來信、約談等群眾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