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突出“三類主體”認真學習貫徹《干部任用條例》
新修訂的《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頒布以來,巴中市突出領導干部、組織人事干部和黨員群眾“三類主體”,廣泛開展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規教育宣傳活動。
結合實際重點學,讓領導干部成為“政策通”。各級領導干部堅持把學習新《條例》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認真學習《條例》的主要內容和精神實質,進一步熟悉和掌握選拔任用領導干部的原則、條件、程序、紀律,增強了貫徹執行新《條例》的自覺性和責任感。結合干部調整和選用實際,嚴格執行《條例》規定,把好干部選進各級領導班子。
豐富載體深入學,讓組工干部成為“業務通”。 召開專題學習會議,組織組工干部系統學習,全面了解干部選拔任用基本原則、標準條件、程序方法和紀律要求,并納入“組工干部業務知識測試”的重要內容,檢驗學習效果。對已形成的相關制度進行認真檢查、梳理,提出具體改進措施、辦法。
宣傳引導廣泛學,讓黨員群眾成為“知曉者”。充分運用電視 、廣播 、報刊等傳統媒體和網絡、手機等新媒體,對修訂后的《條例》進行廣泛宣傳和深入解讀,并下發《條例》單行本,提高干部群眾對《條例》的知曉度,讓廣大干部群眾積極參與、支持并自覺監督干部選拔任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