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縣組織縣委常委集中學習《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
縣委常委集中學習《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
3月28日,蓬溪縣召開縣委常委會,組織縣委常委集中學習《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
會上,縣委常委、組織部長張智勇同志傳達學習了全省組織人事干部學習貫徹《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培訓班主要精神,對新修訂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出臺的重要意義、歷史背景、干部選任程序等進行了詳細解讀,特別是對新增和修改的內容進行了重點講解和學習輔導,讓與會同志更加深刻地學習和理解了新修訂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主要精神,準確把握了干部選拔任用的程序、環節、紀律等規定和要求,進一下增強了責任意識、紀律意識。
縣委書記林建國強調,一要認真開展《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學習宣傳,縣委常委要帶頭學習,組織人事干部要深入學習,通過原原本本學習《條例》全文、專家解讀、領導輔導講話等,熟練掌握選拔任用干部各個環節的操作規程和要求,確保干部工作不折不扣遵照《條例》規定嚴格執行。二要健全完善好干部選拔任用機制,要按照新修訂《條例》規定的程序和要求,進一步改進和完善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真正把“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好干部選出來用起來。三要強化責任追究,要嚴格執行“十不準”規定,加強干部選任的全過程監督,對干部選拔任用的每個環節從動議提名、民主推薦、考察、討論決定、任職等全過程記實,為開展倒查、追究問責提供依據,著力營造風清氣正的干部選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