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興縣念好“三字經(jīng)”學習貫徹
《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
新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頒布后,寶興縣積極組織組工干部進行學習貫徹,并進一步完善配套措施,結合實際加以運用,保證在新的《條例》指導下選準用好干部。
學習力度“深”。及時印發(fā)新頒布的《條例》,要求全體組工干部系統(tǒng)學習,全面了解干部選拔任用基本原則、標準條件、程序方法和紀律要求;召開專題學習會議,組織組工干部進行學習討論,并對新舊條例進行對比,加深理解;結合近年曝光的干部選任違規(guī)典型案例進行學習,舉一反三,增強干部選任自覺性、規(guī)范性;抽查組工干部學習筆記、進行學習結果小測試,進一步檢驗組工干部學習成果。
完善措施“快”。根據(jù)新修訂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對已形成的相關制度進行認真檢查、梳理,結合實際修改完善干部日常考核評價辦法;結合2014年重點工作、創(chuàng)新工作,提出干部選拔任用具體改進措施、辦法,明確了落實時間表,保證選拔出“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好干部,支撐災后恢復重建。
結合實際“強”。將條例的學習貫徹與踐行群眾路線相結合,堅持“重品行、重實干、重公認”的用人導向,更加注重干部的群眾公認度;及時查找干部選任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huán)節(jié),做到查漏補缺、改正完善;將新《條例》中的資格條件、考察內(nèi)容、考察程序等新變化及時融入當前干部考察方案和選拔任用各環(huán)節(jié)中,切實做到學以致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