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棱縣委組織部集中學習新修訂的
《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
2月17日,丹棱縣委組織部召開部機關全體人員專題學習會,集中學習中央新修訂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
會議一致認為,新修訂的《干部任用條例》,把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和堅持好干部標準有機結合起來,全面展現了中央關于干部工作的最新理論和實踐成果,是做好新時期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廣大組工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把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好《干部任用條例》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重要任務,切實抓緊、抓好。
會議要求,要采取個人自學、集中講學、研討交流等方式,逐章逐條、逐字逐句學習《干部任用條例》,把全文熟記于心、消化吃透,全面把握精神實質,精通各項措施規定,力求在學深、學透、學準上下功夫。要嚴格對照《干部任用條例》七項原則、六個基本條件、七個基本資格、五個關鍵環節選人、用人,嚴格依據規定、程序開展工作,確保《干部任用條例》執行到位。把《干部任用條例》的學習貫徹執行情況作為干部選拔任用監督的重要內容,適時對各單位部門進行一次專項檢查,確保《干部任用條例》落實到位。要緊緊圍繞縣委“三重五干”的選人用人導向,著力形成科學有效的選人用人機制,使《干部任用條例》的運用和操作能符合全縣干部隊伍建設的實際,真正把發展需要的好干部選拔出來、使用起來,為開創建設“中國大雅家園”新局面提供堅強的人才支撐和組織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