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源“組工講壇”專題解讀新干部選報人用條例
組工講壇
2月17日,漢源縣2014年第一期“組工講壇”開講。會議由縣委常委、組織部長姜軍主持,組織部干部科科長擔任主講,專題解讀了新修訂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
學習會上,主講人對新修訂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對照原條例,分章逐條進行了解析,并對條例總則、動議程序、任職資格、民主推薦等新變化作了重點說明。
在聽取講解后,姜軍同志指出,修訂后《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體現了中央對干部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是做好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與制度保證,也是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用人上不正之風的有力武器,對落實好習總書記在全國組織工作會議上所講的“著力選拔和培養黨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要求具有重大意義。
姜軍同志要求,全體組工干部要從三個方面下功夫,確保新條例入腦入心。一要新舊結合,在學習吃透上狠下功夫。要通過網絡學習、報紙查閱等渠道全面學習新《條例》,切實領會新《條例》精神,學習過程中注重與舊版《條例》進行對照學習,全面把握新內容、新要求,著重把握七原則、七個基本程序、七項任職資格、六個考察、十個不準等要點。二要結合相關會議精神,在狠抓落實上下工夫。要根據新修訂的《條例》,結合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以及全國、全省組織工作會議精神,準確把握中央對組織工作的各項要求,從嚴管理和選用干部,切實打造一支高素質的干部隊伍。三要結合當前組織工作實際,在實踐運用上下功夫。要結合工作需要,對《條例》業務內容做到爛熟于胸,嚴格依據最新干部選用程序要求開展工作;要采取會議討論、領導抽問、知識測試等形式對干部學習條例情況進行檢查,力求全面掌握,將《條例》要求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