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部分村級干部工作職責不清、措施不實、推動不力、動力不足等問題,青神縣以“村事”為主線,堅持“四立四事”加強村級干部管理,育強鄉村振興“領頭雁”。
“立諾謀事”明責任。實行村級干部謀事踐諾制,每名村級干部每年在組織建設、產業發展、社會治理、基礎設施建設、生態環境保護等方面至少謀劃2件重點、難點事項。結合村(社區)實際和崗位職責,在廣泛征求黨員群眾意見的基礎上,由村級干部自選,村(社區)“兩委”班子集體研究,鄉鎮黨委審核確定每名村級干部謀劃事項、預期目標、工作舉措和成事時間,并通過召開村民(代表)大會、黨員大會、黨務公開等形式向黨員群眾承諾,接受黨員群眾監督。2018年,全縣368村級干部謀劃事項共746件。
“立賬記事”重管理。縣、鄉兩級建立“村級干部紀實臺賬”,記錄村級干部為黨員群眾辦的重大實事好事、參加的縣級及以上教育培訓及考試成績、受到的黨紀政紀處分等情況。強化運用,每月結合“紀實臺賬”分析研判村級干部隊伍,將5名崗位不適應、履職不盡責、群眾不滿意的村級干部進行堅決調整撤換;年底反饋,實行鄉鎮黨委和村級干部雙簽字,作為年度考核重要參考;任滿屆末向各村(社區)黨員群眾公開公示,作為村級干部任期目標完成情況比對依據及換屆再參選資格審查的基礎資料。
“立限考事”嚴督查。縣委黨建辦組建專項督查組,每兩月抽取每個鄉鎮的2個村(社區)督查村級干部坐班考勤情況、履職盡責情況、目標完成情況以及謀劃事項推動情況等,并以百分制量化,全年開展不少于6次專項督查,實現村級干部全覆蓋。年底考核時,按照(專項督查加權平均分×0.4+年終測評考核×0.6)的方法計算出村級干部最終考核得分,并劃分檔次兌現績效報酬,80分以下的督導鄉鎮黨委約談誡勉。
“立獎促事”強激勵。制定優秀村級干部評選激勵辦法,堅持實績導向,每年評選優秀村級干部20名,被評為“優秀干部”的,從次月起,一年內每月享受200元補貼;被評為“紅旗干部”的,次月起,每月享受500元補貼直至卸任;被評為“功勛干部”的,次月起,終身享受每月800元補貼。明確受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及中央各部委、市廳級等表彰表揚的可直接入評相應等級村級干部。
(青神縣委組織部 廖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