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藺縣從思想引導、因人施用、激勵保障三個維度同向發力,著力探索發揮“實轉非”干部作用的有效辦法。
思想引導。針對因年齡、身體狀況、班子結構等因素,由組織決定正常退出領導崗位而未達到退休年齡的干部中部分存有“船到碼頭車到站”的思想、放不下曾是領導身架、顧忌上班會影響下任班子工作等“思想癥結”,采取由縣委組織部和單位黨組(黨委)領導定期不定期開展“一對一”談心談話、健全基層黨組織“三會一課”等措施,注重了解干部思想動態、解決心理矛盾,強化黨性教育,堅定理想信念,幫助卸下思想包袱、減少后顧之憂,引導他們著眼發展大局找準價值定位,重燃干事激情,真正發揮好傳幫帶作用,切實做到“退位不褪色”。
因人施用。對全縣百余名“實轉非”干部進行摸底統計,根據其工作經歷、能力特長、身體狀況、個人工作意愿等分類建立“實轉非”干部臺賬,再按照“人崗相適”原則,安排參與脫貧攻堅、項目建設、征地拆遷、督查督辦等重點工作,積極發揮“余熱”作用。今年以來,抽調參與縣委政府中心工作的30余名“實轉非”干部都在一線崗位上發揮了帶頭作用,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激勵保障。制定《古藺縣退出領導崗位干部管理暫行辦法》,進一步明確管理主體、管理方式、管理要求,明確“實轉非”干部相關待遇、考核、獎懲等規定,實行與單位主要領導年度考核掛鉤,切實解決“上不上班一個樣,干好干壞一個樣”等問題。明確參與脫貧攻堅、重大項目建設與督查督辦等重點工作的“實轉非”干部,根據其工作實績和作用發揮情況,經縣目標考核領導組認定后,可按實職領導或中層干部進行目標考核;對于長期請病假或不假不到的,按相關規定對其工資、車補等作相應扣減;對于違反勞動紀律的,一律嚴格按有關規定處理。同時,與縣紀委、巡察等部門建立聯動機制,不定期開展專項督查,有效杜絕作風渙散、在編不在崗、兼職第二職業等現象。強化單位管理責任,充分運用提醒、函詢、誡勉等組織手段,加大督查追責力度。今年以來,提醒談話5人,對1名涉嫌嚴重違紀的“實轉非”干部予以降級處理。
(中共古藺縣委組織部 周敏、冉德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