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以來,隨著干部追責問責的力度加大,很多干部開展工作畏首畏尾、不敢擔當,干部隊伍中出現了“無過便是功”的思想傾向。西區區委以問題為導向,強化干部日常調研和跟蹤考察,推行四項舉措督促干部擔當奮進。
一是樹立競爭擇優導向。西區著力推動干部能上能下,創新制定《科級干部人選署名推薦暫行辦法》和《攀枝花西區領導干部狀態管理暫行辦法》,給予敢闖敢干者、低調務實者脫穎而出的機會和舞臺,及時問責不作為、慢作為、不敢擔當的干部,實現干部“上之有理、下之有據”。
二是加強干部制度約束。研究擬制定《西區干部評“后進”管理辦法》,被評定為“后進”干部的,一年內不得提拔使用,不能參與各類評先評優,連續兩次被評為后進視情況給予組織處理,有效調動干部爭先進位的主動性。
三是深化干部巡視監督工作。積極加強組織部門同區委巡察機構的溝通協作,把領導班子運行、干部狀態評價等內容納入巡視巡察工作“必檢項目”,把巡視查找的問題作為班子調整、干部任免的重要參考,充分發揮巡視與干部考察的互補作用,對懶政干部形成有力震懾。
四是健全容錯糾錯機制鼓勵干部大膽作為。制定《西區關于建立“容錯糾錯”機制鼓勵干部干事創業的實施辦法(試行)》,明確了容錯免責范圍和免于追責的具體程序,提出免于考核扣分、消除個人負面評價和負面影響、免于行政問責或組織處分等5種結果運用方式,有效鼓勵干部敢于擔當、大膽作為。
(攀枝花市西區委組織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