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米易縣制定出臺《公務員職級晉升積分辦法(試行)》,堅持“嚴、細、用”三步走,走出“基礎積分+加減積分”以分定人新路子,積極發揮職級晉升正向激勵作用,充分調動全縣干部隊伍干事創業主動性、積極性和參與性。
突出晉升條件“嚴”。實行職級晉升堅持“三必看”,必看干部政治品德,嚴格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選賢晉升,把好干部政治表現、擔當作為和思想品德審核關,防止“騎墻派”“兩面人”有機可乘。必看干部工作實績,通過綜合考評干部在本部門和崗位承擔的任務輕重、履職成效、參與重點工作、年度考核等次和職務系數得出基礎積分,作為晉升主要依據;并根據干部所獲不同層級的表彰獎勵予以相應加分。必看干部廉政建設,將干部的廉潔自律、作風建設等情況納入職級晉升扣分項,對干部在現任職級內受到組織處理和黨紀政務處分的,視情節嚴重予以減分。把干部德、績、廉等表現情況作為職級晉升硬性條件,杜絕晉升條件隨意放寬和改變。
確保量化規則“細”。采取職級晉升總分制管理,干部在現任職級內,根據承擔的工作量記8—10分/年·人,通過評判干部的任務輕重進行“按量定分”。年度目標績效考核排名前30%位次、中間50%位次和倒數20%位次的干部,每年分別記10分、6分和3分;同時,把干部年度考核結果納入積分考評重要內容,按優秀、稱職和基本稱職、不稱職或不確定等次分別記8分、5分和不計分,合理利用考核排名和結果,使干部的履職成效在積分過程中更加突出。干部在參與縣委、縣政府或單位年度重點項目任務的,按時按質完成的記3分,未完成任務的倒扣2分,每年記、扣分不超過10分,實現干部擔當作為差異化,有效避免干多干少一個樣現象。干部參照現任職級分別對應3.2、2、1.2、1的職務系數計算基礎積分,并在基礎積分上根據表彰獎勵情況增加5—30分,反之,受到組織處理和黨紀政務處分扣除2—20分,最終形成干部職級晉升總積分。
強化積分結果“用”。按照積分高低以1:1.5的比例納入擬晉升職級人員范圍,綜合比選提出晉升人員建議名單,由單位黨委(黨組)按照職級晉升程序,集體研究決定;同步建立干部積分動態管理臺賬,改變以往年末集中考評的方式,采取月調度、季匯總、年末集中考核的方式強化過程考評,動態掌握干部積分情況,破除熬資歷唯年齡“論資排輩”固有觀念,改變年輕干部有能力但資歷淺往往置于晉升后續梯隊的局面,擺脫“老的干不動、小的沒激情”的桎梏,讓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成為干部職級晉升的一種常態,突出獎優懲劣促進擔當作為。